馊主意!变相没收穷人的房产,吃相太难看
深呼吸,拿稳手中的杯子,别砸,稳定情绪看下面的截图。 截图 别人做拆迁户可获赔新房现金,这个“新颖”招式却变相没收别人房产!还有比这更狠的昏招吗? 假如你的二手房评估价是100万,拆了不给房,给你100万房票,然后你拿这100万房票去买100万的新房,只能抵50%房款,就是抵50万,你还得出50万。 你以为这就完了? 关键是还不享受折扣! 各地新房规定不同,开发商可在备案价基础上有15%上下浮动销售,上、下限有30%差价。 就是说,备案价100万的新房,实际销售价下限85万,上限115万。最低85万就可以买到,同一套房,如果你拿着“房票”去购买,开发商也可以115万卖给你!开发商为什么不以最高价卖给你? 图片来自网络 用上你“房票”,抵50%,就是57.5万,你还必须交57.5万! 别人花85万买的房子,用“房票”购买,实际花了157.5万,差价整整72.5万,几乎差了一套房的钱。 来源于网络 这不是变相没收别人的房子又是什么?! 这是什么馊主意?还有天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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